挂靠证件的员工公司交社保,不申报个税可以吗?


01

问:老师咨询一下,挂靠证件的员工公司交社保,不申报个税可以吗?

答:发工资吗?

问:目前操作方式是把挂靠人员的社保部分以工资薪酬的方式做到了工资表里,实际发放金额是0,我们也是正常做了个税申报,现在的问题是对方在自己的个人APP查到了有这部分个税申报就申诉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规避这个风险?

答:挂靠本身是有风险的,建议你们要跟挂靠人沟通,适当放一些工资规避企业风险,但是同时也要跟对方沟通好,避免误会。建议你们私下解决!

问:嗯嗯,谢谢老师。还想问一下,老板意思那就不做工资不做申报,这样更不合适吧?

答:只挂社保,没有工资,也不合理。

02

问:老师,我们公司给一个工程安装管道时,从外面临时雇佣了一个安装队,一个队长四个员工,他们的劳务费是根据甲方的付款情况付的,他们都是个人,没有公司,怎么给我们开发票?

答:《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6〕127号)的规定,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03

问:请问公司亏损,股东投资款没到位的情况下转让股权(不是房地产公司),需要做评估吗?

答:通常需要做评估,投资款没到位风险就更大。

04

问:老师好,12月的工资在1月发是否计入今年费用?

答:是的计入今年的费用。

05

问:老师好,房地产一般计税项目,销售时扣除的土地价款包括契税不

答:不包括契税

问:老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预交增值税时,把相应的城建税等都当月转到税金及附加了,再后来确认收入时,因为之前账上进项大,预缴的税也在,所以确认收入的当月不用交增值税,那么,对应的应该就没有税金及附加,感觉不合适,怎么处理合理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实际预缴的附加税,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账务处理上:已预缴的附加税,计入“应交税金”科目的借方,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在“特定业务明细表”中的“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栏,填写已缴纳税金,作为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

如果已预缴的附加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借方了,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特定业务明细表”中的“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栏不再填写,此时的“税金及附加”应填入企业所得税主表中,应包含在“利润总额”中,作为扣除项填报,同样可以在税前扣除。两种方式都可以,择一选用,通常建议方式一。

06

问:老师好,麻烦问一下,今年利润所得额超过300万,享受不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如果明年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其他两个条件也都符合,还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吧?

答:是的,三项同时符合可以享受: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07

问:公司是高新企业,收到的高新企业补贴收入是不是要做递延收益,递延收益这个科目年终是否要结转?

答:属于收益类的补贴,可以直接计入递延收益,年终无需结转。

问:递延收益属于损益雷还是什么类科目。另外,我们收到的财政补贴款项也没有指定用途,资金使用也没有相应规定,这类款项是不是在收到时全部计入递延收益。还是可以先暂计入往来类科目。

答:递延收益是负债类科目,不计入损益。根据: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三、关于“其他收益”科目

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 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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