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或企业在双方谈话中私自录音,该录音能否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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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 当然可以作为证据,因为给自己录音不算窃听,并不违法。
- 不能,但是可以作为一个作证
- 我是法官的话,我不采纳。我是当事人,我会让录音合法。
- 可以 这个可以作为法院开庭的有效证据
- 我没有了解相关法律,我个人理解这个可以作为证据,但是私自录音的行为应该也是触犯了法律
- 可以采纳但不可作为重要依据
-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比如录音时故意引导对方做某些回答,然后经过剪辑手段,获得一份有利的证据,这种证据也会认定为无效。 3、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4、录音音质需要清晰,录音内容要完整讲述案件要证明的事实。 5、录音资料不要删除,保留原始录音材料。 偷偷录音证据若符合上述相关条件,那么法院应当确认录音证据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68 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要看是否存在“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获得。 也即只要不进入他人的私人空间,比如他人家里,或者用植入木马等本身为录音而作的行为即违法,或者这个录音不涉及到其他的隐私或其他人,或者其中没有一些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等,就可以作为证据。
- 应该能但不鼓励,毕竟这样做败坏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