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员工统一,枉顾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进行降薪,员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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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现在的公司薪酬制度往往“弹性”比较大,有可操作的空间。比如: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奖金+福利 如果这这类模式,除了基本工资不能变动,其他的收益都可以做调整。 如果当初签订的是年薪,那么就不好调整了。 不过,如果是公司真的经营有困难。找员工协商,降低薪酬是可以的。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可以N+1的方式补偿,单方面解聘。 其他逼人“主动”离开的方式,并不值得提倡。这么做不仅仅会让离开的员工留下坏印象,也会散播企业不良信息。同时留在公司的员工,也会“寒心”士气低落。
  • 能协商最好,否则很麻烦,实在接受不了,只能辞职
  • 单方面未经员工书面同意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局去告,走法律程序
  • 劳动仲裁,仲裁完了也没必要留了。
  • 大部分员工,在面对公司的套路时,都不甘心灰头土脸的离职,但是大家也要避免掉进陷阱中;有些单位为了利益着想,是不会主动放弃套路员工的;尤其是在员工对劳动法比较熟悉时,通常公司都会让人力部门出面,拿着大家在工作中的把柄,来与员工进行谈话;这种谈话的目的就是让员工主动离开,并且表示不追究任何责任,而且HR手中把柄一般也是真的;不过大家要明白,即便把柄是真的,也不能作为要求员工离职的理由,只要没有造成重大的损失,单位就是违法的行为,大家照样可以依法维权。
  • 私底下劳动仲裁,剩下的由劳动局去查
  • 能协商最好,否则很麻烦,实在接受不了,只能辞职
  • 首先第一建议是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就走劳动仲裁。
  • 单方面未经员工书面同意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局去告
  • 字都写错了,老板不好 !现在,多的是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