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劳多得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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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肯定是要分行业分工作的,有些行业不是你多劳就会有收获的。比如说销售、比如说人事行政、很多时候我们付出了也很多,但是结果可能并不如意。有时候有的事情真的会讲究悟性和天赋的,当然了,并不是说没天赋就认命不用努力了。只是说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多劳多得,现在都是看你为公司创作多少利益,然后自己得一部分。比如说我做人事招聘吧,我可能也觉得自己很努力了,每天加班到八点,晚上回家也看 BOSS,社区也是在好好玩,也找了很多很多朋友帮我增加影响力。但是结果并不是很美妙。哈哈哈不过生活就是这样,一次次摔倒再一次次爬起来。我肯定是希望多劳多得,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公司现在看的是结果,过程真的是一小部分而已。多劳多得对于那些做事有方法有技巧自己会琢磨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明明可以通过一段时间来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就因为多劳多得,会降低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工人,多劳多得相对公平,因为很多工厂都是计件形式的工作,你如果多劳那肯定会多得,付出和收获在一定程度上是成正比的,但是对于工厂另外一群技术岗位,这个多劳多得也不是公平的。 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多劳多得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不公平的,所以赚钱各凭本事吧
- 公平呀,付出多少肯定回报就有多少,不存在说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 看情况吧,有些行业是多劳多得,但是有些行业价值和多劳没有关系,只和效率有关系。就像以前在学校,总有那么一两个学生,很努力,但是考试分数远远没有爱玩的学霸多,那评分的时候老师根本不会因为他们努力就多给分呀。多劳是他们的过程,但是我们要看结果,多劳产生的对应个人价值有多少,那才是公平的衡量。
- 公平公正公开 合情合理
- 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职场中,本来就不存在绝对的公平。能者多劳,多劳者多得。如果你觉得不公平,那你就应该去提升自己的能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回报。
- 计较工资有很多,多劳多得手速快能挣到高薪
- 那肯定公平,工作肯定是多劳多得
- 分岗位 多劳多得”听起来似乎是非常合理的,许多企业的老板或担任主管者也用这个概念鼓励员工,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笔者相当肯定“多劳多得”的概念,也非常认同这是激励员工工作士气的一种极佳手段。但是由于人们对于“劳”这个字的理解不同,因此也埋下了许多争议的种子。 首先,“劳”字最常被认知为“劳动量”,“劳动量”越大,代表工作很辛苦,也非常耗费体力,所以“劳动量”的“劳”适不适合“多劳多得”呢?表面来看似乎“应该”是,但偏偏劳动量大于一般人的工作,往往与“多劳多得”无关。例如清扫路面、收集垃圾的环卫工,劳动量绝对高于一般人,但其“多劳”的付出并没有带来“多得”。 又例如军警消的基层职务也是多劳却未多得的实例,为了厚植战备力量,基层军警消人员天天要进行幸苦的体能操练,高强度的纪律训练,还有时不时的各种实地演习演练。为了强化战力,领导们还会特别挑选(或制造)严苛恶劣的环境进行训练。但他们的收入水平与年纪相近、坐在办公室吹空调的上班族来比,虽然不至于太低,但也绝对达不到“多劳多得”的高薪标准。 所以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多劳多得”的“劳”,不是只指劳动量,这只是一个充分条件,却不是必要条件,否则上述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应该是市场上工资高的一群人。那么若用“时间”当做“多劳”的指标呢?这几年国内大量冒出创业公司,为了在市场上抢得先机、站稳脚步,许多公司有加班文化,即便是市场上知名的、领先的公司,加班的程度也未遑多让。一个有名的新名词最能反映这种状况---996 制,所谓的 996 制是指每天早上 9 点上班,晚上 9 点下班,一周工作 6 天。996 只是一种称呼加班常态化的说法,有些人的工作时间还要高出 996 的。 付出比别人多很多的工作时间,应该会“多得”吧?在正常情况下是如此,公司会以加班费或是采取一些福利措施来让员工“多得”。但这种“多劳多得”是以“超时”工作换来加班费或补贴,这种“多劳多得”相信不是大家心目中理想的多劳多得吧! 有很多行业的工作者本来就是拿“劳动力”及“时间”来换取微薄的“多得”,这是产业的结构性现象,例如制造业、餐饮业、零售百货业、物流业等,但这是对员工而言价值最低的“多劳多得”,所以只能以员工每小时平均工资去计算超量或超时工作的额外所得。 真正对员工有利也能帮助成长的“多劳多得”是做超过自己职能范围的工作:比如,你是运营但也可以兼作产品;或你是前端工程师,也能同时兼任后端工程师的工作;或你是人事还可以兼作行政等等。这种在工作“幅度”上的跨越及增加,要比单纯单一工作量或工作时间的增加具备更高的价值,因为员工不是只有拿体力及时间“奉陪”公司,而是拿工作能力及智慧去进行“多劳”的部分。 所以,此时的“多得”,就不应该只是某个员工的平均时薪乘上超时工作的加班费,而应该是一个按比例增加的计算方式。例如某家公司运营岗月工资是 7 千,产品岗月工资是 8 千,那么公司让 A 员工兼做这两个工作,公司即便没给 1 万 5 千的月薪(7 千+8 千),但至少总数不应该低于 1 万。这才是真正符合让员工“多劳多得”的精神。 最上乘的“多劳多得”则是以“贡献度”及“结果论“,来作为叙薪及给予奖励的依据。比如公司定下不同职能岗位合理的考核指标(KPI),或是销售岗位的业绩目标,超过指标的员工再依贡献度(由公司事先定义好阶梯式的标准)给予不同金额(或奖励品)的“多得”。 这个观点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主管或领导,他的工作时间与你差不多,甚至还不必加班,但他们的工资却比你高出许多。因为他们带来的产能(或价值)相比公司提供的工资要大出几十倍、几百倍以上,而一般拿“体力“及”时间“奉陪的员工,带给公司的产能(或价值)可能只有工资的 3~5 倍。 所以,不要轻易埋怨工作辛苦但工资没跟着提升,因为在创造价值这一块来说,你的辛苦可能只值公司付你加班费而已,并不是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多劳多得”。而从另一个层面看,有些行业对劳动者的专业技能要求不高,在结构上本来就是让员工以“体力”及“时间”换取工资, 要让员工“多得”,其实就是加班多干体力活,这时对员工讲“多劳多得”根本就是占了便宜还卖乖的行径。
- 分岗位吧,像是销售岗位的话,那多劳多得就很公平啊,看自己能力拿工资,做的多付出的多,那相应的报酬肯定也就多啊。
- 这就是企业最大的弊端,虽然有一些员工默默无闻的付出,但他也在一直奋斗着,迟早有一天都会成为一个强者。这样的制度虽然有晋升的标准,但是对于员工来说,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如果没有能力,就会让员工轻而易举的选择跳槽,如果在保存实力的情况下,就可以向老板再提出更多的要求。 这就是一个最大的弊端,如果一个企业前景不明确,员工在满足不了薪水待遇的同时,就是企业最大的损失,人员就会流失得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