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活,还出力不讨好,该离职跳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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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不是幼儿,怎会有此一问(自恋)?
- 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如果遇见这样的情况,一定要趁早离开。这个世界还有个领导以为。我觉得有必要给你们分享一下我的经历。我于 2019 年 2 月份入职上一家公司,从事的是行政文员兼前台,2019 年八月因工作突出,而且客服部有位同事请假时间长,被临时拉去客服部。没有任何的培训,只有一个产品知识的考核,我以打破公司最好记录成功的通过考核,开始客服生涯,没有培训,没有交接,就凭着自己积极跟客户沟通,和业务人员的帮忙,慢慢的把工作接了下来,而且公司还给了两个月的试用期,两个月后我主动要求转正,经理才转正,说和我差不多到岗的人都没有说过转正的事,就是我提这个事情。今年疫情,因疫情在家办公,二月份工资只发了 60%,三月份有 11 天在家隔离,到 4 月 14 日才知道在家隔离时间工资打 7.5 折。四月初,有个同事因在家没有及时接电话,被劝退。经理找到我,让我接她手里的工作,已经工作饱和的我委婉拒绝,领导原话是:我是你的领导,本来可以直接分配给你,但是我还是想问问你的意见。我说手上客户过多,无法接,最后还是把手里一些零散客户拉出,接了同事的工作。并不是我自己单纯的觉得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活,而是一个老板两家公司,一个人干了两家公司的客服,手上业务占据了总是的五分之三。因为手上事情太多,加上公司的系统出了几次问题,之前录的单子因系统故障,导致有些操作没有被系统记住。多次跟上级反应,但是都没有得到解决。因为业务量太大,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公司找了一个小姑娘,让我把手里的业务都教给她,说是可以帮我分担一些,但是我从六月份带她到八月份,基本问题都已经学会,八月底经理以我不胜任这份工作的理由要辞退我。人事通知我 9.18 正式离职,但是与此同时这位新同事也离职,负责的业务经理也于 9.16 离职,公司希望我再留一个月,当时因怕手里客户无人维护,就答应留到 10 月底,但是手里的事情也是 10 月份左右才找人来接的,手上的事情分成两个人做的。10 月底离职,公司赔偿了两个月的补偿金,10 份的工资绩效只有 63 分,但是都没有通知,昨天财务把工资条发给我的时候才知道的。我昨天找人事经理问说法,给我答复是我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列出了三点的问题。早上问老板要个说法,让我找人事经理,人事经理说我做事太强硬,认死理,说我给公司造成损失很大,她们都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说我这样在以后的工作中也是很难的,说我只考虑我自己,不考虑别人,不考虑公司。我昨天心情不好,发了一个朋友圈,说所有的恶心就止于此,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加油!她说我在骂公司,我至于吗?最后成了里外不是人。何必呢?如果疫情回来,4 月份选择离职就好了。或者不转到客服部就好了。所以有这样疑问的时候,就尽快离职吧!
- 1、工作的价值:个人效能高,一人干两人活,如果完成质量也 OK 的话,说明你人效高于基层人员,这是你能力的体现。 2、出力不讨好的问题:对内,先反思下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负面情绪,嫌工资低就先做个市场调研,同类岗位、同类行业公司、规模相似的岗位薪资标准如何?嫌工作内容,那么评估下这个工作自己是否有经验上的收获或者与价值观相悖?对外:前面问题搞清楚了,按自己的判断结果和市场调研,与直属领导沟通,有理有据。 以上两点做完,是走是留自然明了
- 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活,这个是给你安排工作的领导给你说的,还是你自己那么认为的。出力不讨好具体怎么体现的,说的太含糊了。人常常工作没做好时候说没功劳还有苦劳。如果真的领导给超负荷安排工作,那就换个不会给你超负荷安排工作的单位就是了。
- 如果是我,按照我的性格,短期的话我可以接受,偶尔有特殊情况多分担一些也是能理解的,但是若是长期这样的话,我就接受不了了,会选择跳槽。
- 做好本分,为什么逞能搞两个人的活。有精力不知道去学点别的,充沛自己
- 摆好心态,拿多少钱办多少事!
- 只要钱到位,如果钱少还不讨好,就及时止损。
- 最好由公司专业的人力评估工作量,制定考核指标,才能判断事超负荷还是个人能力不足认为如此
- 那是 老板要提拔你的前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