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物品自然损坏,是否被罚款?
我岗位主要负责就是仓库货物管理这一块,前三个月发现时间特别长的货物损坏已经不能在用了,于是我就上报按正常处理销毁,第二个月发工资竟然被扣五百管理不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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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物品 经常打理 时间长了早应该向领导报告 如做不到妥善处理 公司罚款是对的
- 一般来说三个月不罚吧,有些物品需要特定的环境进行保管。可能你接管的时候已经损害了
- 首先需要确认一下公司有没有呆滞料处理流程,如果有而且你的处理方式也符合要求,那就没问题。 其次,如果公司有规定,而你的操作没有按照要求来做,象征性的惩罚也是可以理解的。 再次,要牢记,即使是自然损耗,在保质期到期前,如果仓库没有上报,结果只能是仓库承担,当然这个承担并不是全额赔偿。
- 你问公司为什么要赔?是我的建议你司的同意,既然同意报废,何来的扣款?
- 什么时候发现的,什么时候损坏的,过效还是破损,人为还是正常损耗,过效期前报损属于正常损耗,过效期后报损,属于管理问题,人为损耗,找到责任人。
- 1.物品损坏,需报公司领导备案 2.把损坏物品放到待检区 3.请质检部门核验原因,出局鉴定报告 4.物品经质检部门鉴定属于自然损耗,是不需要罚款的。
- 1 是否有体系化,呆滞料处理流程。如材料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临界值,复检。复检报废流程。复检后合格产品。定期再复检(每月,每季……)。复检记录品质盖章确认后,仓管是否保存记录。 2 而后还缺考虑另一因素,是否是由仓管疏忽导致物品复检漏检。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等。 3 此类预防性措施,物品有效期限制表统计,复检记录状态有效标识,盘点时列为重点注意事项。超出临界点物品,多次复检后的区分放置。
-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是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的,严重的还可以开除,不用支付赔偿金,法律是给予了公司充分的自治权的,但是公司应该合理的制定罚款制度,罚款上限,保障劳动者一定的经济收入
- 这种问题就不要讨论了,没有必要,大家都懂。
- 陪个毛啊 陪个毛啊 陪个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