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工作几天被辞退了,会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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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工资。正常提供了劳动就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回答五花八门。理论上劳动法规定即便试用期内离职,不论自离或是辞退,都应按出勤天数结算工资。实际情况中有些企业(小企业偏多)规定试用期N天内离职不算工资。当然你可以去仲裁,但是时间成本很高。所以还是入职前谈好,根据自己接受程度选择。
  • 根据劳动法必须有工资,
  • 有个鬼,我和你一样的状况,遇到了这种骗子公司,都第六天了,说你不合适不用来了,说了很多理由,气死我了,但是你又没签合同,只能不了了之,忍气吞声,记住这个教训吧,下回找公司擦亮眼睛!!
  • 首先,正常情况下工作了自然应该有工资。 第二,你是为什么被辞退的。 根据劳动法第39条,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在别的公司也有劳动合同,并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 5.身上有刑事案件的 重点在第一条,90%以上的应该都是被这一条辞退的,而这一条并不是七天无理由退货,他是有条件的,也就是用人单位是需要举证的,如果无法举证,用人单位需要双倍赔偿。
  • 试岗期之内被辞退是没有工资的!试用期被辞退要看什么原因!如果在员工没有触犯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辞退员工,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如果是因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在没有完成公司规定试用期的任务。公司有权利辞退员工,而且不结算工资!
  • 一、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的。 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有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结算你的工资 如果试用 3 天辞退,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辞退,说明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更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辞退员工,哪怕只有 3 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从两方面看 确实在企业工作了,花费了时间。应该拿到工资。好的企业会给钱的。这是企业的信用,也是企业的责任心。 另一方面,一个企业这几天个人没能为企业做出贡献。企业反而花费了各种成本。 几天时间企业发现个人不适合,而劝退,我觉得这也是对个人好的一种表现。浪费时间在一个不适合的工作是比金钱还要浪费的。 几天也没多少钱。给了就给了,没给就算了。把时间精力多放在适合自己的新工作的寻找上是更划算的。 但这几天的天数应该有个限制。如果超过一周,我觉得那就是企业人事制度上有问题了。看一个人适不适合其实一两天足够了。
  • 工作几天就被辞退说明自身存在很大问题。 没被追讨公司损失已经不错(当中涉及到人事配合,公司耗材等)。 而且才工作几天就想着要拿工资,这个心态要改变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