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职老板不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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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诉他 我不是像你请求 我是在通知你
  • 1、你写个辞职申请打印出来,或者手写也可以,交给老板。内容无外乎在公司上班学到了很多,专业与实践相结合,得到了锻炼,感谢公司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但由于打算专心准备考研/考公务员等(理由自己考虑),所以不得不申请辞职,望公司批准。2、签订三方协议时,有没有签其他的相关“协议”,约定违约金之类的,1 如果有违约金之类,就看老板什么态度,要求是怎么样。2 如果没有,给老板说大概一周内离职,工作简单交接一下(根据你的描述工作交接应该没什么内容,很简单);走的时候,最好要求老板把三方协议返回给你。3、由于三方协议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规定,除非另外签有协议约定了相关事项(服务期/违约金之类),没有太大的约束力。4、离开现在的公司后,如果你打算继续找工作,并且有可能要签三方协议的话,需要把公司那份和你自己那份一起返给学校,重新领取一份三方协议。如果暂时没有什么打算,就先把三方协议放在自己手里,这样学校那边你也还是属于已签订了三方协议,不用受到老师责难。5、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再找工作,就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用管三方协议了。第二种方法就是签劳动合同。这其中好好学东西,找下家。签劳动合同以后三方自动失效。但你最好先去办理报道之类的手续,免得以后麻烦。然后递交辞职申请,一开始是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提前 3 天还是 7 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
  • 走正常流程就好  试用期提前三天  转正提前一个月
  • 没遇到过,您太优秀了。
  • 交了辞职报告老板不批准,先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中春歼同法》37条规定: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森举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卖冲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你有递交申请的证明吗?如有,你随时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能以自离为由扣发工资。如没有就写个书面辞职通知,寄快件给公司通知辞职,把信和快递单贴在同一面,拍照,要清楚拍到快递单号和信的内容,快件套里再放一封离职通知书。离职通知书要点如下: 1、注明姓名和工号,如没工号则注明部门、班组、岗位等信息。 2、本月3日和7日两次递交书面辞职没获得回应。 3、现在再次发出书面辞职通知,本人已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辞职(实际已提前xx天通知),请于本月xx日为本人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你把快递单回执收好,并在网上复制已收件的信息为证,准备有需要时作为仲裁证据。 辞职是劳动者的自由,受法律保障,不需要申请和批准,所以你发给公司的是通知书,不是辞职申请,你一写申请,和请求批准什么的就错了,会害了自己。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辞职程序合法,公司硬要说你自离扣工资的,你可以申请仲裁,主张补发扣除的工资和经济赔偿(一个月工资,你工作不满半年,可以主张半个月工资的双倍。),如有其他侵权行为,你可以一并主张权利。
  • 先协商,协商不了就走法律途径,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如果是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辞职后公司如果说你自离扣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扣除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有其他侵权行为,你可以一并主张权利。
  • 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到点直接走就行了,劳动法规定的
  • 1、到劳动局监察支队投诉 2、如监察支队不能给出满意答复,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但不如先监察,一般监察也能解决问题) 3、如果仲裁不理会,直接到法院起诉
  • 按照正常流程报备离职,自己呆不住了,没什么可以拦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