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 offer 但员工体检不合格,公司能否取消录用?
我们是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小公司,制度还不够完善,而且招聘压力大,所以基本都是先邮件发送 offer,在 offer 中注明报到时提供入职体检报告。最近有一名员工体检结果显示有一些小病,领导不太想要,那么公司能否以体检不合格为由直接取消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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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要达到不符合的条件才行,只要不是传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一般都能过。除非就是不想要他
- 我能够理解单位用人迫切的诚意,通常我们在发放录用通知的时候会在上面写明录用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岗位要求的合格体检证明;相关证件信息属实;背调调查没有瑕疵,等等,否则就算发出录用通知书,也仍然不会最终正式录用。这样做一方面提高了招聘效率,减少因为没有录用候选人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另外也给用人单位核实候选人情况留出了余地。事实上,在实操环节,候选人一般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是有数的。
- 可以在录用通知书上表明:已经通过公司的面试,公司也已经决定录用,但前提必须身体健康,体检报告各项需全部合格。 有效的规避各种风险就好了,这是人事的职责之一
- 主要还是检查下来的病与工作是否有影响。比如食品加工的工作,检查下来的病有传染的肯定不行。又如司机驾驶员,检查下来是色盲肯定不行。军人,公务员,消防员等一些特殊的,那么检查要求肯定比较高啦,这与一般入职体检没有什么可比较的。现在的人一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小毛小病的,比较常见的如三高,非要以这个拒绝,这能呵呵了。
- 害,我上个月一个单位给我进行了三四轮电话面试,有 hr 有技术有项目部的,最后给我发的 offer,就在我马上要入职交资料的时候他说我学历不够,没法录用。
- 能否录用取决于三点。 1,这个人是否是人才。对于特殊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政策,从大局,长远发展考虑。 2,身体健康是否是大毛病?是否可以影响工作。如果你感到身体不是大问题,而且还是可以后期恢复的,就可以录用。 3,原则要能够灵活机动性,要从公司发展和长远发展考虑,不能因小失大啊! 以上这些,都是要求在公德心的基础上去做出的决定。只要心存善念,一心为公,就可以啦!
- 不能录用,亲生经历,在一家保险公司入职半月,体检不合格被谈话,本人提出异议要做复查,因为小时候肺炎和体检时有病毒性感冒,最终无果,光屁股走人。 每家公司的入职标准不一,人事审核宽松不一,不要较真,自己健康最重要,心态放好,用心找一家可以加班到死的公司吧,阿门。
- 当然可以,先赔偿别人的损失,你发了 offer 说明已经录取别人了,别人接下来的操作都是依据你的 offer 来的,现在别人工作辞了,你不要别人了,这种公司请先说下名字,大家好避免
- 非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可给该员工一段健康恢复期,当然如果单位急用人也可以叧招,没签劳动合同前,双方不受法律约束。
- 亲身经历,已收到 offer,辞掉现有工作准备去新公司,结果去的时候又说不招人了,造成的损失打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没用,找律师也没用,回答我的是:offer 不能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既然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就不存在劳务纠纷,只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