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雇对于多次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员工并给予多次书面警告无效的员工,属于违法解雇吗?

回答·3
最热
最新
  • 企业解雇对于多次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且给予多次书面警告无效的员工,是否属于违法解雇,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固定岗位,用人单位调岗应得到员工同意,未经员工同意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单位因此辞退员工的,应恢复原岗位或者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约定固定岗位,且调岗后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有待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的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另外,如果单位安排的工作在员工的职责范围内,而员工因重大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达到“严重”程度,且规章制度要经过员工讨论并明示的才有效,否则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补偿。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企业应确保其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 熊猫AI法律数智平台为您分析: 一、您的问题 您询问了关于企业解雇多次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并给予多次书面警告无效的员工是否属于违法解雇的问题。 二、具体分析 1.员工拒绝工作安排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多次不服从上级的合理工作安排,并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这种行为属于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2.合理与不合理工作安排的界定 合理的工作安排通常是指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如果公司安排员工从事本职岗位的工作,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属于违约行为,公司有权以员工拒绝工作安排,严重违纪为由,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安排的是超量、十分紧急或者超出员工能力之外的工作,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工作,那么员工拒绝不能视为是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解除员工则是违法的。 3.法院观点和对应案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某制药公司诉李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7-2-186-003)中指出,“如果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未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予解除劳动关系的严重程度,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不能随意扩大解释。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指导性案例180号: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入库编号:2022-18-2-186-002)中指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超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载明的依据及事由,另行提出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据此主张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表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据解除通知中载明的具体事由,不能随意增加新的理由。 4.具体处理方式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法院观点,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拒不执行公司工作安排属于违纪情形,并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员工多次不服从工作安排且公司给予多次书面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行动建议 1.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示程序合法,明确规定员工拒不执行工作安排属于违纪情形。 2.在员工多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警告,并保留相关证据。 3.如果员工仍然不服从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应当保留好劳动合同、工作安排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权。 四、结论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拒不执行公司工作安排属于违纪情形,并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员工多次不服从工作安排且公司给予多次书面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