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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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对于求职者来说有的时候是没有选择的,面试了很多家公司,要么不签合同,要么就是霸王合同,要么就是阴阳合同。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律有法律的规定,企业有企业钻空子的办法,就像有的时候经常会看一些培训公司推广的所谓规避劳动法的 hr 课程一样。
- 看清楚薪资待遇 以及合同上的条约及企业公章!
- 建议大家在签劳动合同之前认真地学习这部法律。 1、什么是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当天就应该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至少是一式两份,劳动者保留一份,用人单位一份,用人单位一定要盖章。 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劳动合同里的各项条款,里面的各项约定是不是跟 offer 里承诺的一致,包括薪资、福利、签约单位等等,如果不一致,一定要先问清楚再签。劳动合同的效力要高于 offer,如果不一致,以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 看清楚福利待遇及薪资发放时间、签订合同年限。
- 注意工资待遇上班年限
- 1、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至少是一式两份,劳动者保留一份,用人单位- -份,用人单位一定要盖章。 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劳动合同里的各项条款,里面的各项约定是不是跟 offer 里承诺的-致,包括薪资、福利、签约单位等等,如果不- -致,- -定要先问清楚再签。劳动合同的效力要高于 offer,如果不一致,以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 **第1点:**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签订。 **第2点:**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双方的相关信息。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全称、注册/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个人信息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 **第3点:**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如果有试用期的话,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内的。 **第4点:**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入职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有些公司的工作内容是另附《岗位说明书》的形式,此说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5点:**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可能会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写明,同样也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只要不跟法律法规冲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 **第6点:**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有些公司会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有些公司会以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进行补充,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简单罗列分析一下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书面劳动合同or不签书面,口头约定? 答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时候,懂些法律知识的人会提出,“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我能不能不跟公司签,然后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当然不可以。正确的理解是,只有公司不跟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相反,如果是公司提出要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员工说我不跟你公司签,这时候,员工即使是主张双倍工资,也不会被支持。所以,该签就签,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讲是对你的保障。 2.工资与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答:勇敢的提出来。工资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每一项主张的计算依据。实际中,企业会把约定的总工资分不同项目,最后累加一个数字是工资总额,但是在劳动合同中,工资一栏可能写的很低,也可能就是直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写的。这样写对员工来讲有什么风险呢?若发生纠纷,其主张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的计算基数就会按照这个低的来,那么,吃亏就吃大了吧。 3.试用期——注意两个问题:时间和工资金额 分析:时间:试用期并不是说公司想约定多久就约定多久,这是错误的理解,正确的是试用期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决定试用期为多久。一般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工资: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支付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工作岗位——很重要 分析:做劳动纠纷案件的律师都知道,企业打算与某一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一定是在解除前就开始有“工作”,而这个“工作”如何做,很关键,因为它必须是既符合情理,又有事实依据,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又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岗位变动就变成了企业的策略。且不说如何变动是合法的,如何通过变动解除是合法的,单说签订劳动合同时的问题,就是应当看清楚合同中的岗位是否与当初约定的岗位一致,是否有写“员工同意应公司经营需要,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等字样内容。若与实际约定背离,可以提出询问协商。 5.合同主体必须有 分析: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员工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或其他证明。且必须是公司盖章,员工签字,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作为员工应该知道的是,你的签字即表示认可其内容,所以,我的观点是,在签字之前,必须浏览看清自己签的是什么内容,方能做到心中有数,不被忽悠。当然,如果是大企业,从入职到离职整个流程都做的比较规范,从法律上来讲,规范化的管理即能降低企业的风险,也能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
- 1.合同签订年限; 2.薪资待遇及福利待遇; 3.工作时长; 4.合同解约条件。
- 看清楚工资待遇,发放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