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生育后,生育保险金下来是否会被公司扣除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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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AI法律数智平台为您分析: 一、您的问题 您询问员工怀孕生育后,生育保险金是否会被公司扣除部分。 二、具体分析 1.生育津贴的发放和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这意味着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进一步明确了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 依据专家观点和司法实践,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不得扣留;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社保缴费的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这意味着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承担。 在员工产假期间,公司缴纳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从生育津贴中扣除,但单位缴费部分仍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因为生育津贴视同工资的一部分,用于支付员工在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 3.法院观点和案例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7-2-186-007)中,法院指出:“劳动者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生育津贴的发放,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放生育津贴,不得扣除或克扣。 三、行动建议 1.了解法律规定:员工应当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明确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2.与公司沟通:如果公司扣除生育津贴,员工应当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其扣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公司补发扣除部分。 3.收集证据:员工应当保留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4.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补发扣除的生育津贴。 四、结论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得扣除。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员工在产假期间,公司缴纳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从生育津贴中扣除,但单位缴费部分仍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与公司沟通,收集证据,并在必要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