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做用工备案有啥风险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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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尽管《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劳动用工备案作了规定,但行政备案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冲突,即为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如《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仅是推荐使用,并非强制性使用。当然,为便于与劳动合同备案工作相衔接,我们仍建议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但应同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3、网上备案、就业登记花名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均存在不需要劳动者同意或者配合,用人单位单方即可办理的可能。因此,前述事实的成立不等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达成合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4、不论签订何种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无需备案就能避免双倍工资差额赔偿的法律风险。
- 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尽管《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劳动用工备案作了规定,但行政备案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冲突,即为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如《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仅是推荐使用,并非强制性使用。当然,为便于与劳动合同备案工作相衔接,我们仍建议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但应同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3、网上备案、就业登记花名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均存在不需要劳动者同意或者配合,用人单位单方即可办理的可能。因此,前述事实的成立不等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达成合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4、不论签订何种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无需备案就能避免双倍工资差额赔偿的法律风险。
- 劳动合同不备案的后果是劳动合同可以不具备法律效应,出现矛盾纠纷时可以难以进行认定。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备案是否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虽然某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没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备案。
- 会被劳动局处罚的
- 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尽管《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劳动用工备案作了规定,但行政备案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冲突,即为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如《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仅是推荐使用,并非强制性使用。当然,为便于与劳动合同备案工作相衔接,我们仍建议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但应同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3、网上备案、就业登记花名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均存在不需要劳动者同意或者配合,用人单位单方即可办理的可能。因此,前述事实的成立不等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达成合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4、不论签订何种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无需备案就能避免双倍工资差额赔偿的法律风险。
- 分析:没有备案影响:1、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手中往往没有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时麻烦,此时可以申请仲裁调取备案证明有劳动合同关系;2、如果单位不备案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由劳动局纠正。3,用人单位将面临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劳动用工备案是指企业向劳动部门报备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得到劳动部门的认可,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 发生劳动纠纷之后,比较麻烦
- 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尽管《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劳动用工备案作了规定,但行政备案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冲突,即为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如《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仅是推荐使用,并非强制性使用。当然,为便于与劳动合同备案工作相衔接,我们仍建议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但应同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3、网上备案、就业登记花名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均存在不需要劳动者同意或者配合,用人单位单方即可办理的可能。因此,前述事实的成立不等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达成合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4、不论签订何种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无需备案就能避免双倍工资差额赔偿的法律风险。 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尽管《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劳动用工备案作了规定,但行政备案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冲突,即为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如《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仅是推荐使用,并非强制性使用。当然,为便于与劳动合同备案工作相衔接,我们仍建议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但应同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3、网上备案、就业登记花名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均存在不需要劳动者同意或者配合,用人单位单方即可办理的可能。因此,前述事实的成立不等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达成合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4、不论签订何种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无需备案就能避免双倍工资差额赔偿的法律风险。
- 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尽管《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对劳动用工备案作了规定,但行政备案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冲突,即为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如《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仅是推荐使用,并非强制性使用。当然,为便于与劳动合同备案工作相衔接,我们仍建议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但应同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3、网上备案、就业登记花名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均存在不需要劳动者同意或者配合,用人单位单方即可办理的可能。因此,前述事实的成立不等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达成合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4、不论签订何种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无需备案就能避免双倍工资差额赔偿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