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试用期三天,刚好做满三天,公司说疫情不要那么多人了,工资也不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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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公司,不吵不闹,随便找个地方坐下然后开始打电话,警察,市民热线,劳动监察大队,记者,消防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管理处,能想到的全打一遍,不光说工资的事,打消防局就说怀疑公司有消防隐患,税务局就说怀疑有财务问题,注意一定要说怀疑不要说确定,这样没办法追究你诬陷的责任,一天不行第二天换个手机号再打,多打几遍
- 劳动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上班一天是否有工资,但按照工资支付规定要求,工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即便没有干够一个月,也需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工作一天就应当支付一天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我在一家公司也一样,上了六天,说好试用期 8000.转正 8000 起➕提成,结果做了六天之后说要调整工资,我说那我不干了。就拖欠一个多月,一天骗一天。最后说给我发五百块钱。而且对其他员工也是如此。还有的截图不够发了。郁闷死了。很无语的一家公司
- 不合理,必须给工资,到劳动局举报∵
- 就没做过这么短试用期的!
- 不合理 亲身经历 去了一家招聘骑手的公司 让我签了一份协议 我第四天离职的 我问我的工资怎么算 给我说 7 天试岗无薪资 后来我去监察大队去投诉了 工作人员很明显提出这样违法的 不管签了什么协议都是违法的 工作几天几天必须给几天公司 后来主动联系我 把工资给我了 你可以打电话去你们公司辖区的监察大队 肯定能要回家的 相信我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
- 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如果没签合同双倍赔偿
- 我上了四天,第二个月发工资时要按基本工资算,我不同意,毕竟入职前后都未说明,决定请劳动局帮忙算工资,对方又说是弄错了,被动离职是按工资总额算,可我以对方未曾提前三天下离职通知为由要求对方多加了三天工资,毕竟离职是因为上班第二天强行要求我交出我以前所有公司的制度和考核我没交,导致对方意见很大,又过了两天,下班后让招聘给我发条微信说不用去上班了,啥理由也没有,按国家规定上一天班也得按工资总额交社保,不交公司需补现给员工,只不过试用期内离职的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几乎都没有交社保也及少有人举报的。现在又疫情封控,真是一个字,唉。
- 试用期过了还扣除那三天的工资,请问可以去那里举报他,还有被辞退的工资是不是可以当天结算
- 签了合同同的话,试用期不给也违法,我上家公司就这样,强硬一点要回来。我的是要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