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的票房收入如何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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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房分成比例是电影制片方、发行方、院线和影院之间协商确定的,一般根据电影的投资规模、市场预期等因素来确定。在中国,票房分成比例通常为:电影制片方占 30%-40%,发行方占 5%-10%,院线占 5%-10%,影院占 50%-60%。 以一部电影总票房为 10 亿元为例,假设电影制片方、发行方、院线和影院的分成比例分别为 35%、6%、7% 和 52%,则各方的票房收入分别为: 电影制片方:10 亿 × 35% = 3.5 亿元 发行方:10 亿 × 6% = 0.6 亿元 院线:10 亿 × 7% = 0.7 亿元 影院:10 亿 × 52% = 5.2 亿元
  • 中国电影业对于票房分账的基本规则如下: 1.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中国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简称专资办)。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PS:这里小票更正一下,最终片方结算所使用的数据,为中数所提供)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 3.3%的特别营业税,及 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 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3.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 57%,中影数字提留 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 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大部分情况为 40%)。 4.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 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 2-6%作为发行代理费。 5.很多情况下,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时发行方会收取 12-20%的代理发行费。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 6.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 3-5%。 7.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1*(1-0.033-0.05)*40%*(1-0.1)=0.33 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 以上情况为例,一部最终票房 1 亿的影片,回收的票房回款为 3300 万左右。 附:中国电影的资金其它回收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版权收入:主要指电视放映权和互联网播放版权销售。这部分收入里面,CCTV6 的收购费用为 140 万-400 万每部影片,主要根据影片的题材、频道打分制度、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决定。网络版权价格波动较大,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主要跟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有关。 2.海外销售:主要是海外其他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发行收入、版权收入。这部分收入目前较低,增长潜力大。 3.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等方式获得的收入。 4.授权及衍生品:主要是影片形象、片名、重要视觉元素等授权使用,以及版权衍生品的销售收入。 5.政府补贴:主要是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补贴、地方政府专项补贴等。 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 3D 或巨幕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票房在 5000 万到 1 亿元之间,奖励 100 万元;票房在 1 亿到 3 亿元,奖励 200 万元;3 亿到 5 亿元,奖励 500 万元;5 亿以上重奖 1000 万元。 其中,大部分中国影片的资金回收依赖票房分账,可占到影片总收入的 80%以上
  • 中国电影票房分账: 1、先行缴纳 总票房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相关税费3.3%之后为 可分账票房 (净票房=91.7%*总票房) 2、在可分账票房中:影院抽成50%、院线7%,剩余43%(制片方+发行方) 发行方约收(10%*净票房)发行代理费, 制片方实际票房收入为净票房*33%(总票房*91.7%*33%)
  • 中国电影票房分账: 1、先行缴纳 总票房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相关税费3.3%之后为 可分账票房 (净票房=91.7%*总票房) 2、在可分账票房中:影院抽成50%、院线7%,剩余43%(制片方+发行方) 发行方约收(10%*净票房)发行代理费, 制片方实际票房收入为净票房*33%(总票房*91.7%*33%)
  • 按照中国电影的票房分账惯例,100 元的票房,5 元钱是要上缴的电影基金,上税 3.3 元,剩下的 91.7 元,影院拿走 47 元,院线拿 13 元,制片方和发行商拿剩下的 31.7 元。 北美票房中,发行商可得约 55%。导演收入有的是只拿片酬,有的另外加分红
  • 中国电影票房分账: 1、先行缴纳 总票房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相关税费3.3%之后为 可分账票房 (净票房=91.7%*总票房) 2、在可分账票房中:影院抽成50%、院线7%,剩余43%(制片方+发行方) 发行方约收(10%*净票房)发行代理费, 制片方实际票房收入为净票房*33%(总票房*9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