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公司说下个月结清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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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合理,现在12333真的管事。当着人事面打就可以,保留工作打卡记录
  • 工作十天每天累死累活的,最终觉得不适合这个岗位,人家说自动离职不给发工资,虽然知道法律规定工作多少天必须发多少天工资,但没签劳务合同,都不知道怎么去告🙄
  • 不合理。 公司不发放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我三天试用期坐满了 离职 公司不给我试用期工资 且辱骂我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综合上述两点,企业只要不违法以上两条规定,公司下个月结算工资是合理,有的公司理性化管理的话,辞职当天他回一次性给结清
  • 一般当月工资是下个月发,所以离职了,下个月发工资是很正常的。一般公司都是会这样做的。
  • 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大部分公司为了方便 ,都是离职次月发放工资的
  •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辞职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 3 天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 12333 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根据国家劳动法来说是不合理的,但是在现在大环境下能立即结清的公司真心很少。
  • 一般企业都有自己的发薪日规定 例如次月5号、10号、15号,但是一般不会超过30天 不管是试用期离职还是正式员工离职,工资可以在企业正常发薪日发放的 是属于合理行为,不属于拖延发放的。 不过我们公司离职员工的薪资一般会在7天以内结清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