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需要提供户主和自己的户口本,合理吗?

入职一家苹果授权店做销售,要我提供这些,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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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理,因为现在公司要给员工交社保。
  • 你没有选择的权力,你是求职者
  • 没有合不合理,就看有没有必要,根据单位、部门等特殊性,有很多是要的,有的甚至要的更多。
  • 这个看职业,听说做珠宝销售的还要加担保人。看公司提供的岗位跟工作性质
  • 不知道,看它说用的情况吧
  • 挺正常的,主要想了解你的背景,看公司性质了,每个公司入职需要的材料都不一样
  • 首先,这个问题建议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审视,因为假设供求双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合作共识,那么入职材料里需要提供哪些内容,则是企业单方面的邀约,不在求职者可以预先研判的范围内。 基于以上,我们不妨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它的合理性: 一、企业性质是否决定了对其职员的家庭背景需要核查得更严密。 回答里有人说“国企或者事业单位会要求提供”,那也不见得。翻遍我国各类律法,并没有哪一条哪一款曾表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用人条件中有权力对其做任何形式的“查户口”。即便是公检法机构,要查人的家底儿,不也得出示相关函件嘛。这算不算对“人权”或者“隐私”的保护与尊重呢。所以,并没有根据企业性质来判定是否需要在入职材料中提供户口本的规定。 二、岗位性质是否需要“查户口”。 这就有可能了。往开了说,还可能与其所处的行业相关。这里简单举几个栗子吧:官方情报机构、军方背景单位、核心科研机构…… 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享有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那么,我们简单了解一下,哪些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呢? > 居民身份(个人身份证)、学历、知识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是否具有竞业限制义务等 反之,哪些又是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信息呢? 家庭状况、兴趣爱好、婚姻及生育状态、宗教与政治信仰、个人生活经历等 需要留意的是: 1、目前部分省市并未将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列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信息范围之内; 2、实践中,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要结合劳动者岗位作出实际判断。 例如,用人单位属餐饮业或家政业的,其有权要求员工提供没有相关传染病的体检证明;用人单位业务可能会使员工暴露在辐射环境下的,其有权要求员工提供生育情况;用人单位业务涉及国家机密的,其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家庭成员信息等。 综合上述,题主说自己“入职一家苹果授权店做销售”,站在律法的角度是不必提供户口本的,但应该配合提供身份证作为身份信息的证明。
  • 不合理,又不是结婚提供这些干嘛
  • 看是什么性质的工作和部门,如果是机关单位或保密局等,肯定是对家庭背景,个人征信啥的都是合理的
  • 我觉得不合理,这又不是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