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号离职给缴纳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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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纳公道,不缴也公道
  • 15 号离职,一般情况下公司有义务给缴当月社保。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个人在上班领取当月的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就应该缴纳相应的社保,没有表明关于发工资周期的问题。但是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定,一些公司可能规定 15 日离职不会缴纳当月的社保,所以具体的情况还要看公司的相关规定。
  • 离职当月政策应缴,各公司也有相关政策制度,具体可跟公司人事部门沟通,具体缴纳方式。
  • 根据劳动法,当月离职,当月的社保都会进行缴纳
  • 应该是不给的,公司缴纳社保扣费是在每月 20 号后
  • 离职了肯定不会缴纳了。
  • 肯定要缴纳当月的社保呀
  • 如果不好确定就在月底离职
  • 可以要求公司为你交当月的社保。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严格来讲,当月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还是应由单位来承担。社会劳动保险是以月为单位来缴纳费用的,无论当事人这个月出勤几天,都应该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 15 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你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 您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 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 如果不缴纳 法律上是存在风险的 建议提前把这个情况与员工沟通清楚 尽量不要把离职安排在如此尴尬的时间点 如果员工希望缴纳当月 则将离职时间顺延 如果不需要 则最好提前到社保封数据的时间之前 办理完离职手续 则 想缴纳 也不是贵司员工了 严格说 十五号 是要给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