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offer 后又反悔,需要赔偿多少钱?
回答·90
最热
最新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 offer 属于要约行为,而劳动者在收到 offer 并同意后,要约行为产生拘束力,用人单位不可撤回。(即使劳动者收到后不同意也不可以撤回)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反悔也需要赔钱么? 当然了! 发送要约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所以公司一方撤回该要约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那钱怎么赔? 应当按照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损失部分怎么计算? 不同法院不同判法,不过如果你是在职情况下,公司发 offer 后你离职,公司又反悔的,按照上一家公司 1-2 个月工资,进行赔偿。
- 无需!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 估计是招到比较合适的人吧
- 不用吧,毕竟没入职
- 一般公司不会去反悔,毕竟 offer 是具备法律效应的,但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情况损失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申请法律仲裁的
- 如果公司已经发正式office,而您因为office辞职了在职的工作(或放弃了另一家公司的office),那这期间造成的损失是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或申请仲裁。
- 公司发了 offer 又反悔属于缔约过失,对方未接受 offer 则不必承担责任,但若对方接受 offer 且已经为接受劳动合同做好准备,则公司拒绝履行 offer 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offer 属于劳动要约,我国《合同法》适用的是要约到达生效原则,offer 已经发到应聘者手中即可生效,若应聘者同意接受 offer,则属于承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赔偿的范围包括求职者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失,如果求职者为了入职新公司放弃了之前的工作,在新公司撤销offer后又处于失业状态,新公司通常需要向求职者支付1-3个月的工资。具体赔偿损失的金额需要求职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我觉得不是赔钱的事,主要是打击和耽误别人
- 没有签合同是不用赔钱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