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离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工作,企业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当月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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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猫AI法律数智平台为您分析: 一、您的问题 您提出的问题是:员工自离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工作,企业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当月工资? 二、具体分析 1.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法院观点和对应案例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唐某诉重庆某工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16-2-186-00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赵某诉大庆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4-16-2-490-001),“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包括应发而未发的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 3.具体分析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法院观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应当一次性付清工资,不得克扣工资。虽然企业可以通过暂时不支付工资来促使员工完成交接工作,但这种做法涉嫌违法。员工未完成交接工作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代扣情形,因此企业不能扣除员工当月工资的一部分作为惩罚。 如果员工自离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工作,企业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赔偿因未完成交接工作造成的损失,但不能直接扣除员工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行动建议 1.企业方面 企业应当在员工离职时,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不得克扣工资。 如果员工未完成交接工作,企业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赔偿因未完成交接工作造成的损失。 企业应当保留员工未完成交接工作的证据,如书面通知、邮件记录等,以便在劳动仲裁中使用。 2.员工方面 员工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尽量完成交接工作,以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如果企业克扣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应得的工资。 四、结论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企业在员工离职时应当一次性付清工资,不得克扣工资。员工未完成交接工作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代扣情形,因此企业不能扣除员工当月工资的一部分作为惩罚。企业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赔偿因未完成交接工作造成的损失,但不能直接扣除员工的工资。员工在离职时应当尽量完成交接工作,以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