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不想干了能说辞职就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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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根据规定的话,即使是实习期我们都需要提前一周提出离职,不能说走就走,基本的离职交接我们也得做好。
  • 试用期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 3 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情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那么企业则不能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 用人单位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业本身经济性裁员等重大变动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一家公司不管做的情况下,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给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申请书,这样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员工辞职的期间找下一位接手工作,还可以对工作进行很好的交接,辞职人员也可以在提出辞职的期间规划自己的工作,也是对下家的负责。
  • 试用期离职理论上需提前 3 天跟上级主管反馈,提出离职申请,做好离职交接,走完流程就可以离职啦~
  • 可以的。但是要提前三天给领导说你要离职,不能说你今天说要离职 ,第二天就直接不来上班,这样不能。提前告知,按照公司流程走完离职手续;其实能不能正常走完离职手续,也是看一个人的基本素养原则。碰到过很多人第一天说离职 ,第二天直接就不来了,这样简直太不好了
  • 可以,来去自由,但必须和领导说清楚,交辞程,按照公司规定走,工资会一分不少的给你!
  • 完全可以,按公司流程规章制度提交申请就可以,
  • 可以离职,提前递交辞呈。
  • 可以的,提前 3 天。劳动法有规定的。
  • 这不是很正常吗
  • 需要提前申请 一般都会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