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司一个月,已过试用期但压着不签合同,要不要重新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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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了试用期,不管有没有办理转正手续,你都是正式员工,这个毋庸置疑。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劳动合同只有一份,没有转正合同之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你过了试用期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触犯了劳动合同法的。
  • 1、不给合同签? 爽歪歪!双倍工资咱就走起~最高可拿十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不能胜任这个岗位是要用人单位举证您不能胜任的证明的,而且也不能直接辞退,被证明不能胜任要安排调岗,调岗后还不能胜任,才可以辞退,并支付您 n+1,否则就是违法辞退,要支付您 2n 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如果想用第三十九条把您辞退的话,用人单位需要向您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而且如果成功的话也不用向您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上述情形举出足够证明的证据,您也只需要举出能使用人单位的本证动摇的证据即可。如果您没上述情形,或者您可以举出反证,那么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就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 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如果想用第四十条把您辞退,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向您书面通知的话,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而且用人单位必须为上述情形举出足够证明的证据,您也只需要举出能使用人单位的本证动摇的证据即可。如果您没上述情形,或者您可以举出反证,那么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就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拿出证据,您也举不出反证,您可以获得 N+1 个月的经济补偿金。(N 为您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N 视为 1,如果不满六个月则 N 视为 0.5)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首先要恭喜你了,如果你现在不想面试找其他工作就先在这待着,如果你不想在这也可以去找其他工作了。 那为什么恭喜呢?这一个月你有打卡记录,有工作记录,聊天记录,你就默认认定是和公司处于一个劳动关系,但是公司不给你签订合同,那么只需要你拿着证据去仲裁起诉他,公司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并且要补交其他社保福利,所以你可以期待他再晚点签!
  • 首先你到公司已经一个月了,公司还未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凭借自己的上班的证明、发放的工资等资料去劳动局仲裁(如果你要离职的话);其次,你已过试用期,公司应该跟你签订转正申请表,以此证明你转正了。 你可以先去问问公司的 HR 为什么还没有跟你签订合同,然后如果 HR 以一些借口不给你签订的话,你这个时候可以选择离职了,因为公司连合同都不跟你签,你怎么保证之前许诺的都有。
  • 1.个人感觉没必要重新面试。 2.寻找公司人事问清楚状况,之前面试说的试用期多久,一定要问清楚,不要盲目入职工作。很多公司试用期会有三个月的情况。 3.试用期薪资待遇是否和面试时说的一致,如果不一样可能公司存在欺骗行为,这样的公司一定要注意。 4.多问公司的其他员工,看看他们的情况是什么样子,自己心里也有个备选方案。
  • 不签合同 代表也没买社保,毕竟上个班不就为了工资和社保吗?别急着做最坏的打算去仲裁,先和相关人员协商更重要,问清楚缘由后再走下一步,如果在大城市你不在这个行业岗位还好,但小城市老板都是熟人,没必要把事做绝了爽了一时而已。
  • 试用期时间过了,其实就是属于正式员工了 可能是负责人比较忙或者疏忽了 这个时候你可以主动咨询一下,是否是因为其他原因没有签合同,公司签合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主动问一下就好,这个没关系,不需要胆怯 如果是有其他原因那么就要说明情况,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解释
  • 面试和合同不是一个问题,或者说不是一个纬度的问题。 面试是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在简单沟通中尝试链接,以确定双方对对方是否满意的一个试探性接触。觉得 ok 就可以达成合作意向。 签合同是法律层面保证员工劳动权益的契约,以说明劳动关系存在的。 合同签不签需要看是什么原因,是企业原因,还是你不符合测试期工作而不签? 如果是你的原因,那么就是企业不想用你了。如果是企业原因拖着,并且不想给你福利待遇拖着,那就保存好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记录和证明,以及工资流水等相关资料。
  • 首先,到公司一个月了,公司还没有跟你签订合同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在员工入职的 30 天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次,没有试用期过了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说法,应当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不合规,不按照国家规章制度走,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无保障,重新面试或许对你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 1.试用期不签合同是违法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单位就是违法的,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与是否试用期没有任何关系。 2.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来定是违法的。试用期上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定的。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转正后缴纳社保也是违法的。社保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缴纳手续。与是否试用期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这家单位可以说是不正规的,建议你不要去,否则今后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极易引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