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 2 个月也没签合同,辞职了说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要走,按公司制度要扣 40%的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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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扣工资必然是不合理的,没签合同是你不和公司签还是公司不和你签?如果签了合同,在试用期内离职都不用一个月,何况没签合同。如果公司不和你签合同,敢扣直接去工商局打印公司资料,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别说扣工资了,他们还要额外赔你 2 个月的工资
  • 那你发财了打 12315
  • 老铁,你这发大财了,直接打 12315 吧
  • 不合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公司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并且不满一年,没和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这不代表员工可以理所当然地向公司索要自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所有双倍工资,实际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般最多只支持 11 个月的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和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且当作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有义务立即和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实务上一-般只支持 11 个月双倍工资的主张。 此外,还需要注意到,主张「双倍工资」同样要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仲裁时效是什么意思呢?是指如果员工知道公司不和自己签合同,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从法律支持可以支付双倍工资结束的这天开始,员工应该在 1 年内向公司提出双倍工资的要求,否则,超过 1 年以后,员工再去主张双倍工资,法律是不会保护员工的这项权利的。 「双倍工资」制在本质上是一种惩罚性赔偿金,目的在于敦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确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劳动者所有「双倍工资」的要求都能得到支持。法律.上最多只支持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满- -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这 11 个月的「双倍工资」。另外,「双倍工资」 的要求还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如果在双倍工资差额计算终了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仲裁,「双倍工资」 的要求将得不到支持。所以,当我们遇到不跟我们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黑心」老板时,既要知道运用「双倍工资」 制去捍卫我们的权益,也得知道怎么提、何时提才行哦。
  • 不合理的呢  哈哈
  • 首先没签合同就是违法用工,同时公司规章制度是不能与劳动法违背的,干一天就是一天的钱不能拖欠。最后你不仅可以要全部的工资,甚至可以要这两个月的社保赔偿。
  • 肯定不合理,给公司多普及普及法律知识
  • 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 2 个月没签合同,赶紧去仲裁公司啊,严重违反劳动法啊!你能赔偿一大笔钱
  • 不合理的,没签合同已经不对了。更别人说,扣工资